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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多提了138.49元个人所得税,2009年2月发现,如何处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3 05:56:03 阅读:206

这个要看具体什么情况了:

1.如果仅仅是个税计提错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没有计提提错,那就直接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就可以了

2.如果你公资就计提错了,那个人所得税也肯定计提错了,这样就得先冲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就可以了,冲回的工资和个税,肯定数不同,不要以为是同一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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