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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公司,没有进出口权,进口一批货物,请代理公司报关,在请另外一家公司付汇,能行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0 19:51:51 阅读:587

根据您的描述,三家公司为:货主(即您的公司)、报关行(为您操作进口货物报关的)、外贸公司(即拥有进出口权,为您的公司做进口代理)。那么与外方签订的外贸合同上,则是这家为您做代理进口的外贸公司和国外公司签订,然后您的公司再与其签订一个代理进口协议。即以他们的名义为您进口此批产品,然后报关是由报关行来操作。那么付汇也是您将钱打给外贸公司,由他们来代您向国外付汇(这是必须的)。至于海关开的增值税票,因为有代理协议(海关是要看的),将会是双抬头,即您的公司和外贸公司的名称。如果您的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话,则可用这张双抬头增值税票做账抵扣。外贸公司只是代收代付,因此他们不需要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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