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如下:
一、学业优抚待遇
(一)学生退役复学后,学院给予创新创业和“第二课堂”规定学分。
(二)对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退役复学后,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程,学院给予规定学分,成绩按优秀计;对已修完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程的,可申请该三门课程成绩异动,成绩按优秀计。可申请免修贵州省情和形势与政策两门公共类必修课程,学院给予规定学分,成绩按优秀计算;对已修完贵州省情和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可申请该两门课程成绩异动,成绩按优秀计算。
(三)学生退役复学后,毕业清考后,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可增加一次补考机会。
(四)学生服兵役视为实习合格,并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确定成绩:服役期间达到毕业条件,可以申请毕业,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复学后发放毕业证。
(五)在校生因应征入伍不能参加当学期课程考核的,如已修完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三分之二的课程,学院参考平时学习情况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
(六)学生退役复学后,所在教学系(院)根据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业帮扶方案,选拔专人负责,帮助其完成相关学业的学习。
三、奖励优抚待遇
(一)设立院级国防奖学金,在校生入伍一次性奖励5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注:服满义务兵役后凭所在部队退伍证明到学院领取。)
(二)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免复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
(三)学院将组织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从学院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军属家庭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服役期间每年¥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评优评奖优抚待遇
(一)设立院级“优秀退伍大学生”荣誉称号,表彰退役复学的在校大学生。
(二)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在操行量化考核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参与本系或本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普通退役复学在校生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嘉奖的每次加10分,荣立三等功每次加15分,荣立二等功每次加20分,以上奖励分值可累计。
(三)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继续求学的,学习期间,在同等条件下,入党、评先评优、评奖学金等方面优先考虑。毕业时,优先推荐面试单位。
五、相关说明
(一)学生在校应征入伍,除享受学院优抚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贵州省和遵义市规定的优抚待遇。
(二)本办法适用于从学院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学院征兵指标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全日制专科生。
(三)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相冲突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以上政策自2019年4月12日起生效,如与相关国家政策有悖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准,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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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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