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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预算管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18:56:07 阅读:124

预算管理是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核心,旨在通过编制和执行预算来反映学校经济状况,指导各项经济活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应按照“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节约高效、规避风险”的原则,结合综合财力编制中长期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事业发展规划须与财务收支计划相协调。所有支出需有预算安排、支出标准和制度依据,禁止无预算或超预算的行为。

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自下而上、领导集体决策”的方法。在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领导下,由校长负责预算编制。批准后的预算于每年11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管理工作。学校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上报分析报告给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需加强预算执行控制与分析,确保提供准确财务信息,支持加强财务管理。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民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需及时处理。民办高校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需委托审计部门对预算的完整性、合理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因事业计划调整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影响较大时,民办高校可按程序调整预算,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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