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依法计算的个人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不一致的,按照“补税依法,退税自愿”的原则,由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i/1/673382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5-01-01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36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35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34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28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25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24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20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16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15职业培训
2024-12-15 23:22:14职业培训
2024-12-13 21:01职业培训
2024-12-27 20:06职业培训
2024-12-22 00:31职业培训
2024-11-29 04:40职业培训
2024-12-08 16:12职业培训
2024-12-17 20:08职业培训
2024-11-30 14:13职业培训
2024-12-23 00:20职业培训
2024-12-13 17:48职业培训
2024-12-03 14:15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