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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积分入学政策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9 06:09:45 阅读:979

2020年3月1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旨在通过积分制确保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

根据该规定,积分达到30分以上的流动人员,如已在中山市办理居住证,且上月已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根据职责协助。

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地或房产所在地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但必须满足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条件。

积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每年,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入学指标数。

按照积分高低排名,排名在指标内的流动人员子女将获得相应的入学机会。

规定强调,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违者将被严肃处理。

积分标准若有调整,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制定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此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规定同时废止。

申请积分入学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居住证、居住证明、社保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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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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