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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6 18:32:11 阅读:277

在会计处理中,收到政府补助时,通常会做如下分录:首先,当收到政府补助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递延收益”。随后,在购建长期资产如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等,贷记“银行存款”等。长期资产使用期内,递延收益应逐渐转入营业外收入,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分摊。

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递延。对于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资产价值。

首先,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多样,可以参考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若凭证上无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则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若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则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具体会计处理为,收到政府补助时,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长期资产使用期内,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在会计报表中的正确反映,保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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