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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主要课程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8 11:25:33 阅读:413

中山大学法学院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的深度学习和广泛兴趣。以下是学院的主要课程内容:

基础法学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这些课程帮助学生建立起对法律体系和历史的扎实理解。

专业法学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以及商法、民事诉讼法学,这些课程深入探讨各类法律实践和理论。

经济与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些课程关注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与经济的交融。

此外,学院还提供一系列选修课程,如公司(企业)法、金融法、税法、海商法等,涵盖了现代商业环境下的法律需求。学生还有机会学习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合同法,以及香港法、劳动法等具体领域的专业知识。

针对特定领域的深入研究,学院设有涉外经济法、票据法、法学英语等课程,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案例研讨,如证据法、民商经济案例研讨,以及犯罪心理学和逻辑学,帮助学生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

更进一步,国际税法、外国法制史、环境法和婚姻家庭法等课程,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边界,使他们在法律领域具有全面的视角和深度理解。

扩展资料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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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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