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个人或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且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也需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值得注意的是,医师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满两年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需再次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合格,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若考核不合格,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考核合格后,医师将获得电子化的“考核结果通知书”,该通知书可通过定考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作为多点执业、变更注册的资质证明。通知书全国统一制式和编码,具有执业身份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
同时,考核合格的医师还将在《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作为每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该防伪标贴由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发放。
在医师定期考核中,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措施,旨在确保医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符合医疗行业的高标准。通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医师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因此,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定期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执业行为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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