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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2:54:41 阅读:583

一、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二、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三、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的宴请。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 “ 一桌餐 ” 。

六、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另外,严禁穿着警服或者驾驶、乘坐警车到公共场合吃喝饮酒;严禁携带警械、涉密文件资料、驾驶车辆时饮酒。

《六项规定》看似在禁酒

其实禁的是

不健康的风气

不正当的关系

不规范的秩序

从此

迫不得已的酒不用喝了

伤害身体的酒不用喝了

托人办事的酒不用喝了

破坏家庭和睦的酒也不用喝了

一、严禁工作日饮酒。

二、严禁在执行重大安保任务、执法执勤、值班备勤等工作期间饮酒。

三、严禁在参加会议培训、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四、严禁在办公区域、集体宿舍和内部食堂等场所饮酒。

五、严禁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

六、严禁携带武器、警械及涉密载体、文件饮酒。

七、严禁着警服参加聚会饮酒。

八、严禁酗酒、酒后滋事。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职务、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生酒驾醉驾案件的,所在单位不得协调办案单位办理取保候审措施。违规饮酒引发事故案件或非工作日饮酒造成不良影响、产生后果的,严肃追究组织者、在场职务最高者和直接责任者责任。

法律依据

《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8小时内、工作日午间、8小时外加班时间、值班执勤备勤期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领导干部,是指全省公安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在职干部。

第六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人员必须严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在公务活动期间和工作时间宴请、饮酒;

(二)严禁单位之间、机关内部部门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三)严禁用公款搞私人宴请、饮酒;

(四)严禁组织、参与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损形象的宴请、饮酒;

(五)严禁接受案件、审批事项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饮酒;

(六)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宴请、饮酒;

(七)严禁借转正、提拔、调动、退休、表彰奖励、庆功庆典等时机相互宴请、饮酒;

(八)严禁接受有利害关系的营利性组织及其代表人安排的宴请、饮酒;

(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等形式的宴请、饮酒,在高消费场所安排、参与宴请、饮酒;

(十)严禁在工作场所、单位宿舍、内部食堂以及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十一)严禁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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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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