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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取消公摊水电费了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31 13:02:08 阅读:6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取消公摊水电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目前没有取消公摊水电费,公摊水电费是为了保障小区公共照明、景观、消防、门禁,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公摊水电费的常见标准和计算方式:

1、水费:公摊水费通常按照建筑物的总用水量进行分摊。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包括按照建筑面积、人均分摊或使用量分摊等。一般来说,公摊水费的计算应该是合理、公正的,遵循相关管理规定。

2、 电费: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也可能因地区和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常见的计算方式包括按照建筑面积、使用量分摊或分摊比例等。一般来说,公摊电费的计算应该是公平合理的,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

公摊水电费作出的规定如下:

1、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是合法的。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2、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公用水电费是指公用区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小区公用区域包括:

1、大厅,公众大厅,走廊,通道;

2、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

3、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道井;

4、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池间;

5、消防通道,小区内道路,小区景观的绿化等。

综上所述,,具体的公摊水电费的标准和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管理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咨询所在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公摊水电费标准和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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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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