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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行业购入的柴米油盐等在做会计分录时,用哪个会计科目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0 12:00:47 阅读:217

一、饮食服务行业购入的柴米油盐等应计入“原材料”科目。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解释。饮食服务行业按规模大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均设置了1403号“ 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原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或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或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或计划)成本。

3、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

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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