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贿选情况应该到镇政府举报,政府会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第一百二十五条 县级和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计划,规范选举文件、选票式样,统一全县的选举时间。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协助维持选举大会会场秩序。
(五)接受和处理有关选举的来信来访。
(六)检验选举过程和结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验收。
(七)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e/1/1309696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47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8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7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7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6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5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4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4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33职业培训
2025-01-08 04:16:25职业培训
2024-12-16 01:25职业培训
2025-01-05 03:55职业培训
2025-01-06 23:18职业培训
2024-11-28 14:56职业培训
2024-12-18 05:06职业培训
2024-12-18 02:54职业培训
2024-11-29 06:44职业培训
2025-01-03 13:35职业培训
2024-11-27 04:26职业培训
2024-12-22 19:36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