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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岁。想要离家出走。我真的是迫不得已。在家里快被父母逼疯了。还打我。报警有个屁用。手机都被拿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13:49:00 阅读:605

如果不是遭受严重家庭暴力或者长期精神折磨,最好不要离家出走。

【防骗知识讲座】网友见面如何确保双方安全

在网上经常能够看到网友见面遇害的新闻,或抢劫财物、或盗割器官、或囚禁奴役、或强奸杀害,层出不穷、屡见不鲜。那么有没有一种能够确保双方安全的见面方式呢?答案是:有!就是双方各持身份证,在接待方所属的派出所见面,并在警方的监督审核下办理暂住登记。

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居民了如指掌,绝对不可能同意任何有前科劣迹的人将网友带回家;同时任何心怀鬼胎作恶多端的坏人,也绝对不敢去派出所登记自己的约见网友行为。犯罪分子之所以作案,都是抱着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他们是绝对不敢当着警方的面以及警方登记后对网友实施侵害的。

《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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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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